豫财资〔2016〕135号
省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资产安全与完整,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0〕135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