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准确及时掌握我校国有资产存量的动态变化,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学校决定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盘点范围及基准日
(一)清查盘点范围
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重点清查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
(二)清查基准日
以2023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二、时间及工作内容
(一)时间
盘点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
(二)工作内容
按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有关要求,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账实、账账、账卡进行清查盘点。盘点工作结束后,分类填写《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表》(详见附件),并如实撰写《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告》(详见附件)。
2024年5月15日前将《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表》及《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告》的电子版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楼400房间)。
联系人: 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08095
电子邮箱:gzc@zzuli.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pdf
附件2 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23年版)(豫财资 〔2023〕23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