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部分设备的处置公告

时间:2016-02-01浏览:237设置

 

 

根据《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我校工作安排,现就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部分设备公开处置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我校现有部分国有资产已经达到报废条件,根据河南省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要求,已将拟报废国有资产报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现对该部分设备进行报废和处置。

二、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217-18

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东二楼201

(二)竞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219

地点:设备放置现场

三、竞标、定标

1、本次竞标采取暗标方式;

2、竞标价格最高者中标;

3、竞标价格精确到元;

4、出现相同高标时,采取现场继续暗标方式进行竞标,直至竞标成功。

5、竞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任务后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在会议后全额无息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竞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部分扣除:①中标而不与我校签订合同和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②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③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④未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资产处置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申请和报价。

2、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校无关。

3、本次处置活动的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63556013/18537187955

联系人:葛老师

郑州轻工业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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