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介
2015年10月,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后因工作需要,“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内设资产管理科、资产信息科、招标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现有工作人员8名。
国资办/招标办是学校主管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的职能部门。
国资办/招标办工作理念是:依法、规范、廉洁、高效。
国资办/招标办服务理念是:服务教学、服务师生。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受赠捐赠资产及其他类型资产的管理。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调配使用、资产清查、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绩效评价、资产盘活和报废处置等工作。负责新增资产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申报审核、报批流程及收益上报等管理工作。
5、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等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并编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
6、负责学校各类公用房产的分配、调整与使用管理。
7、负责学校行政办公家具及设备,学生公寓、公共教学空间家具等设施的计划配置、采购执行。
8、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实施动态监控。负责资产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
9、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和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
10、贯彻执行国家招标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执行学校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校服务类、货物类和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工作。
11、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