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首问责任制

时间:2017-11-27浏览:311设置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依法、规范、高效、廉洁的工作理念和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的服务理念,为了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我处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到我单位办事的人员,向我单位任何一位工作人员问询(或电话打到我处,任何工作人员接听),该工作人员为首问接待人。

二、首问接待人应该热情接待问询人(或接听电话),耐心听取问询人所询问的事项。

三、首问接待人对问询人所问问题应作以下处置:

1、问询人所需办理的事项是首问接待人所负责的工作,首问接待人应认真、热情予以解答、解释、说明,并办理有关处置工作。问询人所问情况,属于咨询性质,不管是否属于自己分工负责,首问接待人均应尽力予以解答,不得推诿。

2、问询人所需办理的事项是单位内部其他人员负责的工作,首问接待人负责将询问人引领到该工作人员处或请该工作人员来接听电话。若该工作人员不在,应设法立刻通知该工作人员。若该工作人员因出差等原因不能回来,应问明回来的时间,告知问询人。

3、问询人需办理的事项是其他部门的工作。按下面的方法办理:首问接待人详细地给问询人说明负责该项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的地点以及前往的路径(或电话),必要时可引领到对方部门,或电话联系,请对方部门来人接待。

4、问询人所问情况需处长、副处长办理,参照以上23款处置。

四、被首问接待人介绍、引领过来的问询人,所有工作人员应接第三条第1款认真接待、处理。

五、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当年的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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