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郑轻院[2016]11号),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资产管理员职责
1.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做好日常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各类资产的帐、卡、物管理,做到帐实相符;
3.负责本单位各类资产的申请购置、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4.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验收、入账、登记、分配、变动、处置等管理工作;
5.做好其他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三、具体要求
1. 资产管理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熟练操作Excel等办公软件;
2. 资产管理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调动,应及时上报二级归口管理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离岗前必须做好资产管理交接工作。
3. 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6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资产管理员登记表纸质及电子文档(纸质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东风校区东二楼201东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63556013
邮 箱:gzc@zzuli.edu.cn
附 件:资产管理员登记表.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