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2018年度引进人才计划,经学校研究,现将征集科学校区教职工房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征集科学校区教职工的房源应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用于2018年度学校引进人才周转使用。使用期三年,使用费2200元/套.月,一次性支付使用费,学校与房源持有人、入住博士签订三方使用协议。
二、校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科学校区房源信息登记、汇总工作,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房源征集工作,于2018年3月25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科学校区房源信息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2018年3月30日前,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人事处、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验收房源是否具备基本居住条件。
联系人:海泽
联系电话:63557388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人事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