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2浏览:33设置

校属各单位:

为准确及时掌握我校国有资产存量的动态变化,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学校决定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盘点范围及基准日

(一)清查盘点范围

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重点清查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

(二)清查基准日

202312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二、时间及工作内容

(一)时间

盘点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515日。

(二)工作内容

按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有关要求,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账实、账账、账卡进行清查盘点。盘点工作结束后,分类填写《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表》(详见附件),并如实撰写《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告》(详见附件)。

2024515日前将《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表》及《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告》的电子版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楼400房间)。


联系人:  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08095

电子邮箱:gzc@zzuli.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4322



附件1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pdf

附件2  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23年版)(豫财资  〔2023〕238号).pdf

附件3  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pdf

附件4  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docx

附件5  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表.xlsx

附件6  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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